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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电信诈骗嫌犯揭作案细节:3步就让人转账(图) (阅读:1751)
 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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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04-15 14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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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电信诈骗嫌犯揭作案细节:3步就让人转账(图)
 

4月14日,民警提审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。

 

原标题:打打电话为何能骗走百亿钱款? 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揭秘诈骗黑幕

近日,肯尼亚将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,其中大陆犯罪嫌疑人32名、台湾犯罪嫌疑人45名。这是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。

犯罪窝点为何设在遥远的非洲?犯罪嫌疑人如何对中国大陆群众“隔空”实施电信诈骗?人数众多的诈骗团伙内部如何分工配合?他们屡屡得手、卷走亿万赃款的背后,究竟有什么样的诈骗伎俩?

14日,经办案机关批准,记者采访了办案民警和在押的部分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。

骗术环环相扣按照“底薪”“提成”各自分赃

1992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简某是台湾桃园人,2014年10月经朋友阿耀介绍来到肯尼亚。

“阿耀安排我去吉米那里,让我冒充警察打电话骗人钱。”简某供述,整个团伙在吉米(犯罪嫌疑人之一,负责外联、翻译、接送等)租的别墅里集中居住。按照分工不同,“一线”住在一层,“二线”和“三线”住在二层;老板“胖财”单独住在一层的一个房间里。简某是一名“二线”。

所谓“一线”“二线”和“三线”,简某进一步介绍:“一线”大约10来人,在一层客厅接听“客户”(受害人)电话。“用的都是座机,大概有十几部电话,每人一部;另外,还有一个专门操作电脑的人。”

“二线”的人都在二层,也有10来人,分别在四五间房里,每个房间有两部座机。“三线”的人少一些,也在二层,在一个房间里打电话。

那么,这个团伙是如何实施诈骗的呢?

办案民警介绍,首先是“一线”里操作电脑的人按照老板给的电话号段,向大陆发送群呼业务,“大陆群众接听到的是一个语音包,说你的医保卡出了问题,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按9。”

如 果受害群众按下“9”键,电话就接通到“一线”的人。“‘一线’的人冒充医保人员,以查询为名套取客户的身份信息,跟客户说他们的信息被盗用。‘一线’都 是按照话术单上的内容讲,讲完之后就将电话转到我们‘二线’,同时让人送来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客户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。”简某供述。

“我 们二线的人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或者顺义分局刑侦队的警员,受理客户的报案,等客户讲完之后,我们会让他们等一下,一会儿给他们回拨过去。”简某供 述,“挂完之后,我们用座机给客户回拨过去,冒充刑侦队警官再按照话术单上的内容跟客户讲,说他们身份信息被盗用,涉嫌洗钱,让客户提供姓名、家庭情况、 职业、收入等信息,还有他们经常使用的银行账户。”

为了让受害人深信不疑,诈骗团伙在打电话时还会播放预先录制的背景音,如医院、公安局等场景;同时还使用改号软件,可将来电显示为大陆任何公安机关的电话。

“我们让客户拨打114,查询手机显示的号码是不是公安局的电话。我们会给他一分钟查询时间,到时间再拨过去。”简某说,他们会进一步套问出受害人的账户余额,如果是小额,就由二线直接诱骗对方转账汇款;如果金额较大,就会把电话转给“三线”,由“三线”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长继续跟受害人谈汇钱转账的事。

“三 线”之一、犯罪嫌疑人许某供述,“我们在跟客户交谈中,知道客户用哪家银行转账,我们就向老板要哪个银行的账号。对方急于向我们证明清白,我们会提供一个‘安全账号’,让对方将钱款转到这个账号,由我们金融犯罪科的人查询,并在电话里按照我们的指示通过ATM进行转账。”

办案民警介绍,“三线”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技术含量最高,有着高明的骗术,能应对受害群众各种问题和质疑。有时候为了一个“大单”,老板甚至会专门请出“优秀”的“三线”上阵,最终目的就是骗得受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
犯罪嫌疑人如何分赃呢?

据 介绍,在一层和二层的客厅里都摆放着一个白板。谁谈成的单子,哪个账号收到钱,在白板上都会有记录。老板每个月结一次账,“一线”拿“底薪+提成”,底薪5000元,提成一般为每单诈骗金额的3%;“二线”只有“提成”,为4%—5%;“技术”含量最高的“三线”能拿到8%。

专业化程度较高团伙老板骨干均为台湾人

办案民警介绍,在许多电信诈骗团伙中,老板和骨干都是台湾人,简某、许某所在的诈骗团伙亦是如此——老板“胖财”、“二线”和“三线”均为台湾人,剧本即“话术单”也是由台湾人来编写;“一线”则以没什么诈骗经验的大陆人为主。

老板“胖财”在招募人员时尤其看中那些有诈骗经验、有案底的人员,千方百计网罗到旗下。许某就是其中之一,一到肯尼亚就被委以“三线”的重任,专门冒充“金融犯罪科科长”。

“我 本人对电信诈骗的流程比较熟悉,因此胖财找到我,让我和他一起‘开工’。”37岁的许某是台湾台中人,2010年曾因诈欺罪被台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 月,后刑满释放。2014年7月底,他由“胖财”招募到肯尼亚,当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当地执法部门拘捕关押。今年4月9日,许某被遣返回中国大陆。

简某也有案底,从小打架、吸毒,高中肄业处于无业状态,曾因吸食k粉被台湾警方处理,自称仍是被台湾警方通缉的在逃人员。据他供述,一到肯尼亚,老板就发给他一份“话术单”,让他照着上面的内容学习,一遍遍背诵,在实施诈骗时才能对答如流。

团伙内部不仅分工明确,管理也极为严格。为确保各个成员专心投入,提高诈骗得手率,各“线”之间还有着严格界限。“‘一线’‘二线’在讲单子的时候,不能有其他人靠近;‘三线’都在一个房子里,除了老板能进去,其他人都不能进去。”简某说。

另据介绍,老板“胖财”为拉人入伙、赢得信服,一般会提前支付一笔薪酬,并许诺给予高薪。例如,“胖财”曾以预支的方式借了10多万元新台币给许某,这让家庭困难的许某感激涕零,勤勤恳恳为其卖命。然而,在诈骗犯罪得手后,“胖财”总是以各种理由拒发工资。

办案民警介绍,台湾电信诈骗起步较早,诈骗的主要对象是台湾民众。随着台湾加大防骗宣传力度,诈骗没有了市场。2002年前后,难以在台湾立足的电信诈骗团伙将眼光投向大陆,开始向福建等地转移,以诈骗大陆群众为主。

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说,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发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,他们能不断翻新剧本,其中公检法的剧本比较“经典”,以受害人账户涉及犯罪案件为由,屡试不爽。

“一 线的部分可能有变化,如冒充医保、邮局、快递、歌华有线等,但继而还是会利用民众对公检法的敬畏和信任,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,完成诈骗过程。”张军 说。最新的诈骗手法之一是开设中国大陆司法机关的“山寨网站”,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照片制成“通缉令”挂在网上,把链接发给受害人;如果受害人是 不会上网的中老年人,就通过传真发送“通缉令”,让受害人在又惊又怕中信以为真、落入圈套。

2009年4月,两岸签署《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》,加大了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力度,诈骗团伙继而向东南亚、非洲、大洋洲等国家转移,一些团伙还向俄罗斯远东地区转移,实施跨境电信诈骗。

“诈骗的窝点越设越远,像这次的肯尼亚,他们主要是考虑远离中国大陆,增加抓捕难度,从而逃避打击。但不管犯罪嫌疑人跑多远,我们都有信心、有能力将其抓捕归案。”张军说。

“事情发展到今天,都是我自作自受,都是我的报应,但被骗的大陆百姓日子一定更难过。我向这些大陆百姓说声对不起,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。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,绝不能再做坏事,如果有机会一定从事正当工作。”许某深刻忏悔。

简某也表达了悔意:“我一开始就知道是要诈骗大陆老百姓。诈骗是一个错误的行为,是伤天害理的事情,会有因果报应。我要向大陆上当受骗的老百姓真诚道歉,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,希望得到宽大处理。”

每年百亿元被骗走台方打击力度亟待加大

公 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愈演愈烈,发案数量年均增长20%至30%。其中,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、非洲、大洋 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,招募话务人员,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疯狂实施电信诈骗,危害十分严重,人民群众深恶痛绝。据统计,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 骗犯罪团伙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50%以上,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。例如,2015年12月29日,贵 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出纳杨某被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1.17亿元。

针对严峻的涉台电信诈骗犯罪形势,中国大陆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 打态势,持续组织开展打击行动,联手台湾警方开展警务执法合作。2011年以来,两岸警方联手赴印尼、柬埔寨、菲律宾等国,先后组织多次跨国跨两岸同步抓 捕行动,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700余名,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。

然而,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,证据认定标 准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,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、或重罪轻判,判处刑罚的不到10%。2013年8月,北京公安机关在柬埔寨抓获并移交给台湾警方处 理的犯罪嫌疑人林明浩、梁家弼、吴汉杰等21名团伙头目,2015年又出现在印尼、柬埔寨、澳大利亚等国开设诈骗窝点,招兵买马、继续作案。

统计显示,每年约有10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,大陆公安机关虽采取各种措施追赃,但至今仅从台湾追缴回20.7万元人民币。

由于台方打击不力、赃款难以追缴,助长了骗子的嚣张气焰和犯罪欲望,导致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打不绝,藏匿海外、疯狂作案,给大陆民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。台湾犯罪分子用骗来的钱款买豪宅、豪车,去赌场豪赌,大肆挥霍,公开叫嚣“要骗光大陆的钱”。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,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。“大 陆方面曾将大批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台湾,但台方并未予以严厉惩治,而是轻判甚至无罪释放,导致犯罪嫌疑人变本加厉,成为累犯、惯犯,诈骗金额巨 大,大陆居民、企业遭受严重损失。这一势头如果不能得到及时遏止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认为,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 的工作亟待加强,希望台湾方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。

“台湾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电信诈骗的刑法条款,而是把电信诈骗当作一般诈骗对待,刑期低、 经济制裁力度不够,存在立法不严、处罚太轻等问题。”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樊崇义认为,台湾方面应通过立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,在罪名确 定、打击方法、处罚规则等方面予以完善,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。”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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